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積極踐行中央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各項興水惠民決策部署以及水利部關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補齊補強水利基礎設施短板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創新體制機制,增加資金投入,強化規劃統籌,規范建設管理,重視運行管理,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大規模推進農田水利建設,著力構建大中小微協調配套的水利工程體系,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以及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撐。
通知明確,2016-2017年度全國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力爭總投資較上年增長10%以上,投放機械臺班(套)、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指標較上年穩定增長,農民投工投勞基本穩定。
通知提出,各地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實施方案編制,要以修復水毀災損水利工程、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著力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加快灌排骨干工程建設與配套改造、大力發展節水灌溉、全面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加強防洪抗旱等薄弱環節建設、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以及創新和完善農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等為重點,合理確定年度工作目標,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為今冬明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