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補充貸款是人民銀行新型貨幣政策工具的重大創新,其主要功能是為支持國民經濟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社會事業發展而對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的期限較長的大額融資,具有顯著的長期、穩定、低成本優勢。農發行通過抵押信貸資產從人民銀行獲得優惠利率的資金來源,用于加大對水利行業的信貸支持,實現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戰略目標。使用抵押補充貸款資金項目的貸款利率遠低于市場利率,近期執行利率較中長期貸款基準利率低15%以上,從而有效降低融資成本,更好地支持水利工程建設提速。
抵押補充貸款資金的使用范圍,除可繼續用于國務院確定的172項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專項過橋貸款外,還包括重大水利工程、江河治理、樞紐水源工程、抗旱應急水源建設、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海堤建設、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庫水系連通、農村飲水安全、農田水利設施、灌區建設與節水改造、高效節水灌溉、水土保持、農村水電、合同節水,以及水生態文明、國土江河綜合整治、海綿城市等項目中的水利工程建設,并積極加大對京津冀協同發展、“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規劃中有關水利建設的支持力度。
《通知》強調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農發行分支機構要充分認識使用抵押補充貸款資金支持水利建設的重要意義,通力協作,認真研究落實抵押補充貸款有關政策要求,用好用足抵押補充貸款政策。同時,充分發揮農發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在支持水利建設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搶抓水利建設有利時機,確保各項水利工程建設順利推進。
《通知》明確使用抵押補充貸款資金項目嚴格實行項目庫管理,并要求各級農發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對使用抵押補充貸款資金的項目提供全方位的優質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