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指出,移民安置是水利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直接關系到移民政策貫徹落實,關系到移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到工程順利建設,關系到區域社會和諧穩定。隨著經濟社會和水利事業的快速發展,水利建設任務更加繁重,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投資占水利工程投資比重越來越高,移民安置的難度越來越大,移民安置任務更加艱巨。加強移民安置管理,切實提高移民安置管理能力和水平,確保移民妥善安置,是保護移民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需要,是推進水利科學發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須把加強移民安置管理擺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緊抓好。
指導意見要求,加強移民安置管理要以保護移民合法權益、促進水利科學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人為本,處理好工程建設與移民安置的關系,做到工程建設管理與移民安置管理并重,讓水利發展成果惠及最廣大人民群眾;堅持群眾路線,廣泛聽取移民群眾意見,尊重移民群眾意愿,確保移民安置規劃合理可行;堅持依法管理,完善移民安置工作機制,權力下放,監管跟進,做到簡化審批和加強管理同步推進。
指導意見明確了加強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11項重點任務。一是扎實做好實物調查工作;二是加強移民安置前期工作;三是認真落實重大水利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四是進一步規范移民安置協議簽訂;五是嚴格移民安置資金使用管理;六是加強移民安置規劃設計變更管理;七是認真開展移民安置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八是強化移民安置實施過程監督檢查;九是嚴格履行移民安置驗收程序;十是積極開展移民安置后評價試點工作;十一是切實做好水利工程移民信訪工作。同時,指導意見還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加強理論研究、加強能力建設等4項保障措施。
下一步,水利部將積極做好指導意見的貫徹實施,全面加強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建立權責明確、部門協調、保障有力、監管有效、工作順暢的移民安置工作新格局,保障水利事業健康發展,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